根据《献给赫伦尼》,记忆术由位置和形象组成。
所谓“位置”(loci),就是一个我们容易记忆的地方,如房间、走廊等;
“形象”(imagines)则象征我们要记的事物。
记忆的方法就是把“形象”摆放在“位置”之上,我们要回忆时,就在脑海中默观那坐落在既定位置的形象;如是者我们就可通过一连串的形象,把大量事物按其摆放次序回忆起来。据说古罗马作家塞尼卡(Seneca the Elder)就是用这种记忆术,一口气记牢二千个名字的。
以下我把记忆术中“形象”和“位置”这两大元素的特点用一图表列出﹕

为说明如何运用记忆,《献给赫伦尼》的作者还举了例子来说明。
我们常用一个标志或者形象来囊括整件事情。比如,原告说被告下毒杀人、指控被告犯罪的动机是争夺继承权,并声称这一行为有许多从犯和证人。
如果我们要为之辨护,为便利起见我们希望记住这第一个要点,于是我们首先要在我们的第一个背景中构成一个关于整件事情的形象。
如果我们认识这个被指控的人,那么我们可以把他刻画成在床上生病的模样。如果我们不认识他,那么可以取某个其他人的形象作为我们的病人,但这个人不应当是最低等级的,以便我们在心里可以马上回想起他的形象来。
我们可以把被告想象为坐在床边,右手握杯,左手拿着毒药,第四个指头上挂着公羊的睾丸。以这种方式我们可以记住被毒死的人,以及继承权和证人。
以同样的方式,我们把指控的其他内容置于后续的背景中,按照这些背景的次序,每当我们想记住哪个要点,只要恰当地安排各种类型的背景,并且小心地把形象置于背景之中,我们就能很容易地回忆起我们想要记住的事情。
